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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審員

漢語“承審員”拼音是chéng shěn yuán ,注音是ㄔㄥˊ ㄕㄣˇ ㄩㄢˊ,解釋:“舊時還未設法院,由縣長兼理地方的司法,代表縣長受理訴訟的專職人員,稱為『承審員』。或稱為『承審』”,對應Emoji符号:🛐👨‍⚖️👨‍✈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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