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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逮捕特權

漢語“不逮捕特權”拼音是bù dài bǔ tè qüán ,注音是ㄅㄨˋ ㄉㄞˋ ㄅㄨˇ ㄊㄜˋ ㄑㄩㄢˊ,解釋:“憲法上規定在會期中,除現行犯外,警方不得逮捕或拘禁國民大會代表﹑立法委員﹑監察委員。目的在避免因被補人員不能行使職權,而...”,對應Emoji符号:🙅‍♂️🚓🪤🇲🇴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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